贵州安顺安顺市西秀区虹山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部连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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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顺市西秀区虹山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外部连接道路)招 标 人安顺市西******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得票数项目经理许志国 报价下浮*%类似业绩名称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得票数项目经理李陪强 报价下浮*.*%类似业绩名称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得票数项目经理万桂林 报价下浮*%类似业绩名称公 示 期至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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