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打好“亲”字牌? 法解心中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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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鹿寨县寨沙镇长塘村村民陈某琼与陈某安两人在林地界线上产生争议,陈某琼认为陈某安在种植树木时超出了自己的林地范围,侵占了她的土地;而陈某安则反驳称陈某琼的一行约**棵桉树实际上种植在了他的林地上。由于历史遗留的不愉快经历,双方激烈争吵,矛盾进一步激化。寨沙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受邀调解后,准确地判断出争议的核心是双方对林地界线的认定不一致。调解员通过调查发现,双方为同族关系,决定以家族血脉为纽带展开亲情攻势。“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自家人,何必让外人看笑话?”经过调解员耐心地劝导,双方当事人情绪缓和,调解员乘胜追击,提议依法依规处理,根据林权证划定的界限为准,互不侵犯。左手亲情右手法律,双方同意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考虑到陈某琼种植在牛路路脚的十一棵桉树位于陈某安的林权证范围内,陈某琼需在****年**月**日前完成这些树木的砍伐和树根清除工作,此十一棵桉树的地方用来充当道路,惠及乡邻。“早该这样了,省得孩子们见面尴尬。”调解成功后,陈某安感慨说道。这场看似普通的林地纠纷,实则是基层治理智慧的集中体现。调解员既守住法律底线,又用亲情纽带软化对立情绪,更以公益方案实现双赢。正如寨沙司法所所长许应龙总结:“化解矛盾不能就事论事,要找到情、理、法的黄金交叉点,将昔日的‘火药桶’变成‘连心路’。”(黄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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