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陵川县消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陵川县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的通告防救援大队 关于开展陵川县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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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二)《山西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二、申报范围符合《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的单位、场所和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将部分类型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通知(详见附件*)。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截止。四、申报方式现场申报,符合《标准》的单位填写《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后,向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陵川县崇文镇望洛北路***号;联系方式:*******)进行现场申报。五、申报要求(一)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场所主动自检自查,并严格对照《标准》,认真、主动填写《申报表》,依规申报。(二)****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重新申报。(三)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因单位规模等级下降或因破产、停业、兼并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以及单位发生产权、经营权转变、名称改变等情况,应主动向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备,由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特此通告。附件:*.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将部分类型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通知*.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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