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关于变更吕松坚、蔡彦闻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粤(****)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古镇镇乐言路**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不动产权利人为吕松坚、蔡彦闻。现权利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 原合同约定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容积率不得大于*.*,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高度不大于**米,建筑首层和地下室层高不得超过*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五号楼三楼***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附件下载:关于变更吕松坚、蔡彦闻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