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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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号)、《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佛应急〔****〕**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提交申请资料的单位进行了严格审核。经审核,北京中安******广东分公司、佛山市******、广******佛山分公司、******佛山分公司、汇安(广东)******符合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条件,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评审单位须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开展标准化业务,诚信从业。若技术人员数量、对应专业能力等条件发生变动,导致不满足要求的,将取消相应资格。 特此公告。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联系人:袁锦垣,联系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