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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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号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藤桥服饰园出让地块(*号地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藤桥服饰园出让地块(*号地块)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鹿城轻工特色园区三期藤桥服饰分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号地块出让年限:**年容积率:≥*.*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含)以上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本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二、企业应从事五金制造产业。原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年税收**万元以上,并符合入园环保条件。各竞买对象必须经区产业发展项目评估管理办公室评估通过。各竞买对象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如由鹿城区外企业竞得的,竞得人必须在规定的出让金交纳时限内在鹿城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与竞得地块产业要求相同的企业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逾期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地价款,还必须和藤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三、本次挂牌不设底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详见挂牌须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七、挂牌出让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账号: *******************十、联系方式: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 章先生土地交易处: ****-******** 金先生地块联系人: ****-******** 陈先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