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长兴岛实验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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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长兴岛实验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长兴岛实验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BXZC*******三、招标内容:信息化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次采购内容中的计算机、电视等信息化设备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四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四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无效。四、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计算机、服务器、监控设备、校园管理平台软件、数码投影仪、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室防雷产品、校园广播音响器材的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给投标人的合法有效授权;*)投标人自****年*月*日起须具有不少于两个类似项目中标业绩(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官方网站可查的中标公示为准);*)外地投标人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局注册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注册时间不少于一年;①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营业执照;②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委托其他机构作为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提供授权书须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同时加盖公章。注:①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④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给投标人相应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⑤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⑥类似项目中标业绩(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官方网站可查的中标公示为准)原件等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的原件仍需在开标时携带到开标会现场,以备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报名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七、招标 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八、招标代理人:******联系 人: 姜晓麟 逯建峰 电 话:****-********传 真:****-********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