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市机动车检测综合业务辅助平台开发及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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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机动车检测综合业务辅助平台开发及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招标编号:HZZFCG-****-****、项目名称:杭州市机动车检测综合业务辅助平台开发及实施项目。*、招标内容:杭州市机动车检测综合业务辅助平台开发及实施项目,主要内容:“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环保机动车管理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环保机动车管理的综合信息化门户系统,对提高环保机动车管理规范化,保障管理效率、减少差错的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对机动车尾气管理的的重要技术支撑。通过对环保机动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管理:解决包括环保车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申报、审核、委托、日常管理监督等问题,为环保部门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等的日常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机动车管理工作中,对车型、检测方法等认定的自动化水平:通过建立完整的机动车车型数据库等手段,为各检测企业提供车型辅助鉴定,确认检测方法等提供数据支持。(*)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的办公自动化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杭州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的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工作差错。(*)为机排处与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标点等接入单位协同工作提供有效平台。为环保主管部门与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标志发放点、*S店等接入机构提供信息沟通、交流、协同工作的技术平台。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部署实施、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免费系统维护等。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条要求前往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条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上午*:**-**:**,下午**: **-**:**,节假日除外)。(*)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号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楼)。**、开标时间与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楼)。**、项目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曹琼瑶,联系电话:****-********,传真:****-********;杭州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联系人:陈昀,联系电话:****-******** ,传真:****-********。**、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吴卫民;联系电话:****-********。窗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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