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齐共村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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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齐共村公路改造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许准字【****】**号文件进行了招标核准,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湖南******(以下简称“代理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齐共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齐共村。*.*计划工期: ***天(日历日)。*.*合同估算价:实施里程*km,按一个标段,工程施工投资额约***.**万元(具体金额以县相关部门的审定为准)。*.*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奖补资金***万元,其中扶贫部门高寒山区扶贫发展资金**万元(分今、明两年拨付);财政部门一事一议**万元(分今、明两年拨付);交通部门通畅工程资金**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已到位**万元)。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二、招标内容及范围为本工程项目公路工程的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涵洞等建设(详见施工图)。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三年以上施工经验,近一年有类似公路业绩、信誉良好(项目所在地业主、群众口碑评价好)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配置、机械设备准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济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四、资格审查方式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该工程向招标人提出投标资格审查申请,只有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条件的参加投标,将对自已的一切行为及因此产生的后果负责。五、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代码证(原件),省外企业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手续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到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人民政府查验原件、进行审查,并了解实地情况后签订投标诚信承诺(必须有投标人法人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向建设方交纳投标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凭招标人签收并盖章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投标诚信承诺保证金收据及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套(存档留监管方检查)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都真实有效,否则按涉嫌弄虚作假处理,将承担导致报名被拒的责任。*、上述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招投标办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套(售后不退),相关招标技术资料和图纸复印工本费*** 元/套。六.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参考采用湘交基建〔****〕**号文件中合理定价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定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人民政府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花江乡人民政府联 系 人:潘先生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 系 电 话 : ***********招标监管机构: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