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老河口至宜昌高速公路老河口至谷城段水泥、钢筋、钢绞线材料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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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编号:HBSJ-******JT-******)一、 招标概况老河口至宜昌高速公路老河口至谷城段水泥、钢筋、钢绞线材料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网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已经确定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二、评标结果标 段 号:A名 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供货期**个月**个月**个月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陈如爱韩 燕苏 芯类似项目业绩获奖信息其 它标 段 号:B名 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供货期**个月**个月**个月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陈如爱韩 燕苏 芯类似项目业绩获奖信息其 它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四、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湖北******地 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开发区车城湖北路*号联 系 人: 刘先生电 话: ****-********、招标代理:******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号城发大厦***室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行业主管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地 址:武汉市建设大道***号监察室电话:***-********建设处电话:***-*********、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电 话:***-********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