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补充招标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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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名称: 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补充招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招项目编号: QDHJH****-*** 交货/竣工期(天): 本工程第一、二部分于****年* 月 ** 日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成,交警部分****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成。资金来源: 财政 计划/审批文号:投资估算约(元): ********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单位: 胶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市昊****** 联系人(联系电话): 惠铭艳、臧石慧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补充招标,分政法委、公安局、交警三部分,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报三大部分的招标内容。由中标人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并出租给政府相关部门使用,租赁期限为九年,中标人每年向租赁人收取定额租金,期间中标人负责该系统运行产生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设备更换、软件/系统升级、电费支付、光缆使用费等)。租赁期满后该系统所有权归甲方。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含***万元);青岛市辖区外注册的企业须在青岛地区******(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证原件为准),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为准); *主要产品(LCD液晶拼接屏、UPS)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至**:**,逾期不售。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联系人:李真 电话:****-******** 电子邮箱:LZZX****@***.COM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 元,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 ** 元汇至农商银行账户**** **** **** ****, 胶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第 * 开标室)其他说明: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年*月**日**:**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缴纳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年*月**日**:**时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的形式交纳,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账户信息如下:账户: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号:**** **** **** **** ****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