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笔记本电脑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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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吉林省恒一******受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委托,对招标编号为****HYG****的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笔记本电脑设备进行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内容*.*设备名称及数量:笔记本电脑,**个;*.*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月**日前交货;*.*供货地点: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校内;*.*质量标准: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 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地点为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号标记大厦*单元*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号联 系 人:郑云成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单 位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号标记大厦三单元***室联 系 人:李玲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