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供电系统集成(咨询)及监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3CGFZ0570)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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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号线一、二期工程供电系统集成(咨询)及监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FZ****)答疑公告如下: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请问其中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是否是指第***页的服务分项内容? 答:是。二、投标文件是否需要递交电子版,如需提交应该如何密封?答:不需要。三、报名回执码是否要体现在投标文件中,如需要体现,请问在什么位置体现?答:不需要。四、招标文件P*** 十三 服务方案中,多次提到“招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有关要求编制……”请问,能否提供此《用户需求书》?答:《用户需求书》内容见第三章项目说明与要求。五、“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四 投标函”、“十一 投标授权书”三部分内容里提供的项目编号与“封面”、“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供的项目编号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项目编号为准?答:本项目招标编号为:****CGFZ****。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十 有关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服务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由于与此有关的企业资质、企业业绩、人员资质和业绩等证明材料已在其他相关章节中提供。请问:此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指哪方面内容?答:如与此有关的证明材料已在其他相关章节提供,此处不需要重复提供。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号(原合肥市委)四楼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