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物业服务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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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物业服务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浏览量:发布时间:****-**-** **:**:**(招标编号:E*******************)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辛口镇一、招标条件 本 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物业服务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万元、 其他: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 *.*.建设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物业服务提升项目第一标段购置物业专用设备车辆洒水车*辆,自卸小型翻斗车*辆 *.*.计划工期要求:*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物业服务提升项目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磋商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四、投标确认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至****-**-**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现场报名,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递交地址:天津北辰红郡大厦*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北辰红郡大厦*号***八、其他公告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九、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新景园**号楼底商冯高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内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号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交易信息栏目下的子栏目的 招标/资审公告 变更公告 栏目下的内容,在页面底部添加跳转链接 立即登录,关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