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陵县7乡镇25所闲置校舍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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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乡镇**所闲置校舍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年*月*日**:**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cn)依法公开拍卖兰陵县*乡镇**所闲置校舍三年租赁权,共计**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二、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拍卖,并于****年*月*日**:**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月**日至*月*******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持(需提供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材料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交纳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三、特别声明
*.本次拍卖成交款需在拍卖会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方要求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后续支付时间为每年对应日。
*.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规格、质量、品质等以委托人交付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查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规格、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买受人所使用学校的场地和校舍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负责对所竞得标的进行管理、维护,确保所竞得标的不被侵占,不流失,不被损坏。
*.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所竞得标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所竞得标的现有建筑物,如需改变所竞得标的建筑现状或新建其他建筑,必须报委托人同意。承租协议到期后,买受人在委托人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拆除新建构筑物。*.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开展非法经营或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委托人有权立即收回房屋。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瑞沂中心****室
拍卖咨询电话:***********徐经理山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