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园区智能安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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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园区智能安防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园区智能安防项目二、项目编号:TAHP-****-***三、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四、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信息。五、磋商信息磋商日期:****年*月**日**时**分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楼第五评标室磋商小组成员:王瑞林(组长)、全乐、范承六、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号**号楼*-*层*号;成交金额:陆拾叁万玖仟壹佰肆拾玖元伍角整(******.**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内交付所有设备,并完成整个项目系统的安装调试;质保期:自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评审总得分:**.**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行署国际广场B座*楼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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