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关于公开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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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版)》要求,广泛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反馈和处理回应方式公开如下:
    一、问题反馈的范围
    内容包括我市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违规限制和隐性壁垒,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行政审批流程以外的各类隐性准入壁垒等问题。
    二、问题反馈方式
    (一)电话反馈:****-*******
    (二)邮件反馈:******
    (三)来访反馈: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号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科,*楼***室)
    三、反馈问题处理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甄别,并联合相关单位联动处置,协调办理,在收到问题的**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市场主体。
    四、问题追溯和回访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办结并反馈市场主体后,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市场主体,了解市场主体满意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