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泗县体育馆场馆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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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DCZX-*******
二、项目名称:泗县体育馆场馆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玉兰小区**#楼***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分[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泗县体育馆场馆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泗县体育馆场馆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亚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大亮(组长)、刘继成、牛绍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 ** 号广汇国贸大厦 ** 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泗县城市之光小区 ** 号楼 * 层
联系方式:尤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 ** 号广汇国贸大厦 ** 层
联系方式: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 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