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余姚市凤山街道北河沿路7-8号“希尔顿酒店”装修项目夹(加)层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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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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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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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余姚市凤山街道北河沿路*-*号“希尔顿酒店”装修项目夹(加)层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公示articlecontent本机关******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北河沿路*-*号希尔顿酒店夹(加)层装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希尔顿酒店项目装修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夹(加)层建设,共*处,增加建筑面积****.**平方米,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建******出具的《余姚希尔顿酒店装修项目加固改造工程*#楼扩建部分拆除对房屋主体结构影响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余姚希尔顿酒店装修项目加固改造工程*#楼加层改造部分拆除,涉及楼层数量较多,面积大,易造成新旧构件连接节点处原结构梁、柱构件大面积混凝土破损,受力钢筋变形曲屈、锚固损伤,形成危险构件,构件承载力不足失稳,进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根据上述评估结论,本机关认为余姚市凤山街道北河沿路*-*号“希尔顿酒店”装修项目夹(加)层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能实施拆除。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将认定意见予以公示。利害相关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本机关将认定意见报余姚市人民政府决定。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机关联系人:邵林斌 电话:********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号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月**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