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我市获省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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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下达****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其中,宁德市本级获得****万元补助资金。根据有关要求,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为每村**万元。我市将严格按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抓紧将资金分解下达,督促县级加快资金拨付,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记者龚键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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