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资兴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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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的委托就资兴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单价:*.** 元/瓦(此单价含设计费,设计费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房屋结构的荷载验算及加固的设计费、加固费用、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为含税单价。总价:********.**元
*.因本项目概算有所调整,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概算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变更为:本工程为资兴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拟在园内*#、*#、*#、*#、**#、**#、**#、**#栋厂房屋顶;*#、*#、*#栋宿舍屋顶和停车棚约*****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为*.*****MWp的光伏电站,主要设备包括光伏板、逆变器、支架等设施,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用比例需达到**%以上。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具体实施范围以中******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中的范围为准)
*.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中“***.******.***.* 施工工程款支付”中“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变更为:“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以中******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作为付款依据)”。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线下开标地点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之相对应修改。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以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地址:资兴市阳安路政务中心*楼
联 系 人:宋婷丽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地址:资兴市阳安路
项目负责人:周晶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璐、雷莎
电 话:****-*******
(*)行政监督: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文档附件: 资兴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