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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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J-******号一、招标条件*、工程名称: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招标人:宿松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政府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宿松县 东北新城 。*、建设规模:地上四-五层、局部六层,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约**** 万元(具体以控制价为准)。*、计划工期: *** 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建、外装饰及安装(含消防)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三年来承建的工程无安全、质量事故。*、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及中标待建工程;三年来承建的工程无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三年来(即****年*月至今)投标人应承建过公共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平方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公共建筑为: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框架结构)】*、报名时投标人基本账户应具有***万元存款余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报名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楼三楼 联系人:刘 颖 电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五、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联系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须通过****年年检且年检标识清晰)(*)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和其近一年来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企业上述业绩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人基本账户应具有***万元存款余额单证明资料(报名时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有基本账户银行盖章的对账单)。说明:*、第(**)项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应由投标人盖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报名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开标时须携带所有原件备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带***元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光盘资料(其中招标文件***元,图纸光盘资料费***元)。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宿松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联合路 地 址:安庆市四方城街**-**号联 系 人:贺先生 联 系 人: 胡小姐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邮箱:**********@qq.com七、备注*、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壹天提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受。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扣缴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托管账户)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宿松县支行(人民路)银 行 帐 号:*************、诚信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壹天提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接受。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其中划出中标价的**%列为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与项目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当月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剩余的诚信保证金,在工程全部基础完工当月无息返还剩余的诚信保证金的**%,主体封顶时无息退还剩余诚信保证金。开 户 名 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托管账户)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宿松县支行(人民路)银 行 帐 号:*************、付款方式:按月度工程量造价的**%支付工程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付到总价的**%,经审计后付到总价的**%,其余*%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安徽省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到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备案后报名,安徽省内投标企业在中标后备案。宿松县人民法院(盖章)代理机构: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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