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施工)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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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施工[****]*****、 招标条件本项目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大学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天津大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室用房、科研用房及附属用房,总投资额*****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单体室外配套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项,主要建设内容:室外管网改造等,其中: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供热最大管径DN***,供热面积约*.*万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名(由正项目经理兼任);(*)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确认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号**层******(并携带项目关注截图),其他具体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现场 获取文件。*.*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柴立元(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明慧 电话:***-********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比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号**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郭静、张颖、温敏硕、高美玲、刘键 电话:***-******** 传  真:***-********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大学受理负责人:刘明慧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号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受理负责人:杨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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