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濉溪镇2024年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及濉溪镇2024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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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镇****年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及濉溪镇****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濉溪镇****年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及濉溪镇****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AHYZ-****-***-*
三、开标日期:****年* 月** 日
四、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号楼*层
中标金额:******.**元
五、公示日期:****年*月**日
六、主要标的信息服 务 类名称:濉溪镇****年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及濉溪镇****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地点:濉溪县境内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日历天(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至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西街道濉溪北路**号商贸市场建设和物流业发展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周彬
电 话:***********附件:中标结果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