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双赢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用注塑件项目-配电房供电设备及室外电力排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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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托,就年产***万套车用注塑件项目-配电房供电设备及室外电力排管工程(招标编号:JG****-**-****)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优质采平台(线上)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投标总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if !supportLists]*、[endif]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安徽******和******初步评审不通过。 [if !supportLists]*、[endif]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柘皋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汪永春 张鲁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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