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陵川县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专项金融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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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工信字〔****〕**号专业镇各主导产业企业及其他法人单位: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晋工信产业字〔****〕***号)和县工信局、县财政局《陵川县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陵工信字〔****〕*号)要求,为做好专项金融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条件(一)支持主体须为陵川中药材文旅康养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二)支持事项为****年*月*日起新取得的半年期以上贷款。(三)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的,不得申报。(四)支持事项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同一事项仅可享受切块支持和金融激励其中一项。二、申报审核要求(一)县文旅局、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按照行业主管原则,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二)申报企业或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要求详见附件),经贷款银行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包括加盖公章的报告PDF格式,以及表格WORD、EXCEL格式)于****年*月**日前报送至县工信局投资规划与产业政策股,逾期不予受理。三、其他工作要求申报单位或企业对申请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的行为,除追回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附件:陵川县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专项金融激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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