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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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年**月**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cn/index.html)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报公示,或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甚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视情节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我区目前尚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报送年报,以免因逾期报送被处罚。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年*月**日(联系人:蔡海琼、张绮桐,联系电话:********、********)图片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