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宜城市]宜城市双集中与产城融合支撑项目(紫峰雅院)宜城市双集中与产城融合支撑项目(紫峰雅院)EPC+O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YC-JSGC202503FJ-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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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宜城市双集中与产城融合支撑项目(紫峰雅院)EPC+O总承包(项目名称)XYYC-JSGC******FJ-*********(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运营要求部分的第二条:“(*)中标方要达到成本控制目标:中标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成本控制,总投资不得超过*****万元。”
现修改为:“(*)中标方要达到成本控制目标:中标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成本控制,总投资不得超过*****万元(不包含营销费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答疑澄清!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宜******
招标代理机构:宜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