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东兆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砂2000吨、石粉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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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石英砂****吨、石粉****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文******年产石英砂****吨、石粉****吨建设项******新建厂房位于金渡镇西头村大汪(土名)(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现有厂房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西头村肇江******西南侧***米(张炳强厂房第三卡)(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新增用地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在现有生产厂房东北侧新增一栋生产厂房,扩建破碎水洗生产线及配套相应设备,经破碎水洗后半成品运输至现有生产厂房进一步加工成成品;(二)在现有生产厂房现有工艺上新增水洗和磨粉工序,并配套相应设备,新增产品规模石英砂****吨/年、石粉****吨/年。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石英砂****吨,年产石粉****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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