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办公用品购置(LED灯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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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办公用品购置(LED灯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SZTCE***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办公用品购置(LED灯饰)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办公用品购置(LED灯饰)*项*、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谈判。四、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是本项目(LED灯产品)的制造商,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主营业务必须包括LED产品或半导体照明灯具;*、供应商若非所投照明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所投照明产品的来源合法性证明及由所投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所提供的照明产品必须是“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以内,并在有效期以内的产品”,所提供的照明产品须出具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及“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出具的《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的通知文件证明。(所有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五、谈判文件公示/下载 ****-****SZTCE***公示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元人民币)。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 十、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十一、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办理谈判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传真:****-********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楼)        邮编:******  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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