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关于向上海庄才装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送达撤销(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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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号令)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经查,上海******等**家我区企业的资质不再符合相应标准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拟撤回上述**家企业的资质许可。对上述**家企业发出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撤销(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故我委决定依法向上述**家企业公告送达告知文书,请上述**家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松江区乐都路***-***号*号*楼****室)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张老师)、********(夏老师)附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撤销(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份)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