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招募社会机构(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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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群众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服务效能,根据《禅城区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活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禅组通〔****〕**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机构(组织)入驻建设运营。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兴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红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邀请社会机构(组织),以同兴社区、红棉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具体地址及相关情况后附)为阵地,结合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各类公益性和服务性活动,如:公益社区托育、社会机构孵化运营、个人调解、青少年及老年人服务等。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提供优质服务。在社区提供必要的协助下,社会机构(组织)需熟悉公共服务工作、能独立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立足居民集中需求,针对性提供高质量服务项目。  (二)坚持公益普惠。社会机构(组织)需坚持公益原则,服务定价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区域、同一时段、同一类型项目市场均价的**%,社会机构(组织)应通过多元方式反哺社区公益及慈善事业。  (三)签订服务协议。开展服务前,中选的社会机构(组织)须按约定时间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社会机构(组织)负责对公共服务用房进行部分或整体装修,承担全部装修费用,并负责服务项目的管理运营及项目运营所产生一切费用。  (四)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社会机构(组织)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由部门评估、社区评价、机构自评、居民意见按一定比例组成综合评价,聚焦活动参与率和居民满意度等指标内容,效果不达指标的,终止社会机构(组织)在该项目的合作,社区可按程序重新比选社会机构(组织)。  四、社会机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人才队伍。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具备丰富的公共服务经验,能够精准理解和定位公共服务项目及居民服务需求,进而制定出具有社区特色和较高可行性的方案。  (四)符合社会服务机构范畴,具备开展各类服务的对应资质。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无在途法律诉讼。  (六)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提交资料  (一)社会机构(组织)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根据资料清单按顺序整理,全部采用A*规格纸张装订成册,封面写上机构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纸质版机构简介,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材料。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二)资料递交及联系方式  *.资料递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兴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徐韵彦,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红棉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潘翠云,联系电话:****-********;  *.资料递交截止期限:****年*月*日**:**。根据报名情况,社区将组织居民代表及相关单位对已报名参加招募的社会机构(组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机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发布公告的社区所有。序号所属社区地址楼层数场地面积(平方米)备注*同兴社区桂澜南路*号四座二层(东海银湾二层)第二层***有硬装*红棉社区丝绸南一街*号八座首层*号、二层*号第一、第二层第一层:***.**第二层:***.**有硬装图片附件图片附件同兴社区阵地图片附件图片附件红棉社区阵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兴社区居民委员会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红棉社区居民委员会****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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