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习水县绿洲高级中学小市政(第八标段)(最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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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工程项目习水县绿洲高级中学小市政(第八标段)招 标 人习水县绿洲高级中学代理机构贵州三力******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楼三开标室)第一中标侯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项目经理或总监黄方志报 价*******.**元第二中标侯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项目经理或总监万长琛报 价*******.**元第三中标侯选人江西******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分项目经理或总监徐新权报 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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