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三研究所物业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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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研究所物业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之三 (招标编号:GN****-**-****) 各投标人: ******第四十三研究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删除招标文件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要求。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元/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特此通知。 招标人:******第四十三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 ****年*月**日 附件:澄清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