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遴选舒城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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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经管〔****〕*号)和《舒城县****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舒农工办〔****〕*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舒城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①水稻机插秧服务能力****亩以上,自有育秧设施并有高速插秧机*台以上;②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能力****亩以上,自有植保无人机*台(套)以上;③水稻收割服务能力****亩以上,自有收割机械*台(套)以上;④小麦深耕深翻服务能力****亩以上;⑤自有油菜收割机械*台(套)以上; *.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有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自觉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服务全过程有可查的机械作业信息(农业机械须安装智能监测终端); *.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index)名录库管理;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申报材料 *.舒城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附件*); *.舒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成员情况登记表(附件*); *.机械作业表(附件*); *.承诺书(附件*); *.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章程、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机械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及农机作业设备图片; *.“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备案管理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工作日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纸质件一式一份,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办公室。 (二)组织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遴选。 (三)公示结果。县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联系人:胡胜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cxnwjgz@***.com附件:*.舒城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docx          *.舒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成员情况登记表.docx          *.舒城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主体农业机械作业表.docx          *.承诺书.docx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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