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深圳歌声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公示及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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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内容 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受理深******提出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深****** 场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水村***号*号楼***房 经营范围: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类 别姓名性别户籍或国籍备注法定代表人邹裕芳男广东省龙川县主要负责人邹裕芳 男广东省龙川县投资人邹裕芳男广东省龙川县投资人邹军男广东省深圳市二、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及娱乐场所所在地居委会、附近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等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在上述公示期间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将在接到听证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人:江昕远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山区南新路****号附楼***室公示机关: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