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涡阳县阳港产业园纬四路、纬七路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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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涡阳县阳港产业园纬四路、纬七路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TCJ***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路***号成交金额:大写肆拾贰万柒仟柒佰壹拾元整(¥******.**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人:******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城关镇乐行路北侧、S***线西侧*幢联系人:唐主任 电话:***********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项目负责人:陈工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特此公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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