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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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我司现对“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QZJL*********)”《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部分条款澄清如下:i.投标人所投*对对绞电缆、电气配管满足采购要求的得*分(偏离较大将被认定为技术不响应);满足采购要求并提供厂家或厂家供应商技术及服务支持保证函的得*分;所投的超五类网线经省中心或以上检验所认证测试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的得*分;(满分*分)*、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计算机涉密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每满足一项得*分,最高*分,不满足不得分。*、a.所投UPS产品列入福建省或以上节能、环境标志及政府采购清单(提供证明文件)得*分,未提供者不得分。(*分)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并做相应修正。特此通知采购人: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单位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泉******地 址:泉州市城北路西段***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原汽车西站边)。E-mail: ****** 邮 编:******电 话:(****)******** 传 真:(****)********联系人:小张、小林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泉******特此公告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