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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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年**月**日被发现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月台路***弄*号***室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听证告知书》(沪(松)新府罚听告字〔****〕第******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听证告知书》(沪(松)新府罚听告字〔****〕第******号)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