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5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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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号,县财政局对面 联系方式:****-*******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宗地/房屋用途*范金约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上角村民小组***.******.***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