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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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单位:关于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现作如下修改:招标文件第**页评分表中“****年以来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及业绩(合同金额**万元以上,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并将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每个*分。(*分)” 现修改为“****年以来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及业绩(合同金额**万元以上,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并将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每个*分。(*分)”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补充通知后,将回执单于****年**月**日**:**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特此通知。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回 执 单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的修改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单位名称(盖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