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同签订未履约 人民调解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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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林森 刘立鑫)近日,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年*月,种植户曹某给农资经营户李某转账*****元预定购买农资化肥,李某给曹某送去*****元农资后再未向曹某提供任何农资,曹某多次索要剩余*****元无果,因此产生纠纷,曹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到新湖农场矛调中心寻求帮助。调解员受理案件后,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把“事实牌”和“感情牌”一起打。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一方面讲透法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释明买卖交易中应信守承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另一方面讲明情理,向曹某说明李某经营农资店现在面临的困境,积极消除双方当事人的隔阂与积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曹某剩余农资款*****元,至此,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矛盾纠纷不可避免,但在化解方式上做加法,定能给矛盾纠纷做减法。在该起矛盾纠纷中,调解员与当事人的有效沟通起了关键作用,调解员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寻找纠纷背后的根源,化解了矛盾,修复了双方当事人关系,既解了“法结”,又解了“心结”,发挥定纷止争作用,做好百姓“解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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