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派潭税务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13-3818]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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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派潭税务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投标价(万元)***.******.***.****报价得分***.******.***.*诚信得分***.******.***.**综合得分***.******.***.**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张钦使/梁富卓/李文钦/ ******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广******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广州市******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十一条*、(*)点,具体情形为:(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十一条*、(*)点,具体情形为:(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十一条*、点,具体情形为:(专职安全员的施工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不在有效期内。) ******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十一条*、(*)点,具体情形为:(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增城市地方税务局;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号市广播电视台十三楼;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增城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