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非经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泗泉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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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后)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序号继承人/受遗赠人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土地使用权利面积/建筑面积土地用途/房屋用途 **李泗泉喻培 房屋土地香格里苑**号************GB*****F********房屋:***.**平方米、土地:***.**平方米住宅 
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