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3年顺德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制作及寄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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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委托,对以下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二、 拟定采购供应商:佛山市顺德区邮政局三、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涉及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以及个人月缴费基数等重要个人信息。为确保权益记录单制作和邮寄工作安全可靠,切实加强个人权益记录保密安全管理,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转发人力资源和社******关于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号)的要求执行。四、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年顺德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制作及寄送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寄送对象(*)已参加顺德区****社保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同)职工社会保险,且****年*月份仍在参保的人员,全区共约**.*万人。(*)已参加顺德区****年*月至**月新农保的人员,且****年*月份仍在参保的人员,全区共约**.*万人。*、社保记录单内容(*)职工社保参保人记录的是****社保年度参保缴费及享受相关待遇的情况。(*)新农保参保人记录的是****年新农保参保缴费情况。*、寄送方式委托成交供应商将参保人的社保记录单寄至参保单位或个人通讯地址。*、费用支出(*)本项目每份社保记录单的制作和邮寄费用(含人社部统一标准印制信封一枚和打印社保记录单内页一张)的标准为:本埠信函*.*元/封、外埠信函*.*元/封。寄送社保记录单约**万封,开支费用按实际寄送的数量计算。(*)本项目实施中需向参保单位寄送的文件通知的费用(包括普遍信封一枚和社保局印发的文件通知内容)标准为:本埠信函*.*元/封。寄送文件通知约*万封,开支费用按实际寄送的数量计算。(*)对于本项目实施中出现退信的情况,需做二次投递,预计约*万封,费用标准与首次寄送一致。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合法单位,且具备信件寄递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报名时间、地点、方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号建设大厦**楼 CD区方法:凭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报名八、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李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广州市广仁路*号广仁大厦*楼联系电话:黄小姐(****-********)、袁先生(***-********)传真:****-********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