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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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人民政府****年度规章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市政府规章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宜昌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做好规章起草工作并按程序送审。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决策效能,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督查,完备决策过程资料。该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承办单位按规定程序提请市政府调整。附件:*.宜昌市人民政府****年度规章计划*.宜昌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宜昌市人民政府****年度规章计划附件*宜昌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