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年)》等5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厚镇、大溪镇、五寨乡、国强乡人民政府:你们关于批准实施《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村庄规划(修编)(****—****年)》等*个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年**月**日县政府专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村庄规划(修编)(****—****年)》等*个村庄规划编制程序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规定,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实施《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村庄规划(修编)(****—****年)》《平和县安厚镇汤厝村村庄规划(修编)(****—****年)》《平和县大溪镇大二村村庄规划修编(****—****年)》《平和县五寨乡新美村村庄规划修编(****—****年)》《平和县国强乡新建村村庄规划(****—****年)(修编)》。二、你们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做好村庄建设管理,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三、你们要引导美峰村、汤厝村、大二村、新美村、新建村将规划成果中管制规则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执行和监督。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四、你们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加强村庄规划监督、评估和检查,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五、村庄规划如遇重大调整,要根据程序上报县政府批准,修改后的村庄规划要依法依规重新公布。此复。平和县人民政府****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