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仓储设施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概况  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年仓储设施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采购,邀请社会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年仓储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不超¥**,***.**元(不超人民币:柒万元整)  采购需求:序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主货架*个详见附件*副货架**个详见附件*副货架*个详见附件*登高梯*个详见附件  其它要求及说明:  *.货架和登高梯需要在指定地点按附件一的布置图安装并经验收。  *.参与投标的企业,需要依据附件给出设计方案,并提供分项报价及总价。  *.如有必要,可以到现场采集数据。  *.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未公开的数据资料提供给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项目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执行本项目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执行项目所必需的范围。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个自然日内交货。  供货地点:禅城区内,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预付款,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  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须对此予以理解,且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公章);  *.*企业在所属地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已办理登记的网页打印件(须盖公章);  *.*企业综合能力(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书,人员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须盖公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须盖公章)。  三、参与报价方法  *.本项目总价包干,包含设计、制造、货款、税费、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质保期服务,以及可能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必要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有责任保证运输、装卸、安装全过程的人员和货物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合同款外,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提供主要材料样品。  *.投标人在提交合作报价前,应当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将项目报价清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密封盖章后,于****年*月**日**:**前提交或邮寄至我局,逾期报送无效。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自然日。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佛山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  附件:*.货架布置图.pdf   *.:项目需求清单.xls  佛山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