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空中连廊建设设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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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空中连廊建设设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YQQT*********
二、标段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空中连廊建设设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二环南路华润置地时代科创中心*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玖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空中连廊建设设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服务要求:本次设计为将新建住院楼跨银河一路与老院区门诊楼、医技楼、病房医技综合楼连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跨银河一路空中连廊;*、院区优化提升,主要优化提升项目包括:停车场、院前广场、景观、交通体系等。服务时间:**日历天(包含图纸审查时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范昌梅(组长),郭丹丹,张小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九瑞******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卫健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瑞******
地 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启光、武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