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湾头片区市政外配套项目工程(十一号线、十三号线、遵义路东段(文昌路-十三号线))(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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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号:****-***g项目名称:湾头片区市政外配套项目工程(十一号线、十三号线、遵义路东段(文昌路-十三号线))(监理)工程地点:李沧区湾头片区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财政***%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城镇道路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工程造价:****.**万元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米计划文号:李沧发改【****】***号规划许可证编号:青规综函字【****】***号、建字第***************号建设单位: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单位联系人:袁工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单位联系人:袁工招标单位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马玉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房地产产权证证号: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十一号线、十三号线为城市支路,遵义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工程,路面面积*****㎡,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为**-**cm;排水工程,总长****.* m;雨水管道DN***-DN****,污水管道DN***;桥梁工程;路灯工程。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建设监理。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 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壹级及以上资格。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无。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资格预审报名要求--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号,咨询电话:****-********)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九 、其他*.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咨询电话:********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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